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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更新:2020-05-08 09:54:57

   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尤其是四月乃至九月间放火是绝对要不得的。若延及他人房屋、城邑、寺庙、田木、鬼神、官物等,都为犯戒。一切有主之物,都不得故烧。若故意烧,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①,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房...

   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尤其是四月乃至九月间放火是绝对要不得的。若延及他人房屋、城邑、寺庙、田木、鬼神、官物等,都为犯戒。一切有主之物,都不得故烧。若故意烧,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①,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房、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四月乃至九月放火:四月至九月,是蛇虫鼠蚁繁殖之期,若放火烧山,杀生无量,故得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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