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译文
佛弟子,皆应以信心受持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毁灭佛法戒律,以法度限制我四部弟子,不许新增出家(破僧宝),不让建佛像、佛塔(破佛宝),不许造印经律(破法宝)。对已出家僧人,又别立统官制众,安其簿籍记僧名字,令照世应役,与民无异。菩萨比丘是为僧宝,宜当尊重,敬以高座,而反令其站在地上;世俗之人,未受佛戒,求解脱道,理应敬三宝,当站立在地上,而反使高座。广行非法,令出家人当兵、服劳役,使菩萨比丘,如兵奴一样事主。菩萨本应受人供养,而使之反为官家走卒。如此非法而制,非律而限,实为不该。
国王、太子、百官,即是初以好心受戒,求解脱之道,切莫做破坏三宝之事,若明知故为,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合弟子,自恃高贵,破灭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①,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立统制众,安籍记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萨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 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宝之罪,而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四部弟子:这里指童男、童女、居士、居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