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 十重戒 第十谤三宝戒

更新:2020-05-08 09:31:47

   佛说梵网经 十重戒 第十谤三宝戒   第十谤三宝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谤三宝,指使他人谤三宝,以及谤因、谤缘、谤法、谤业,都为本戒所禁。   菩萨闻外道以及恶人,以一句半言谤三宝之声,其痛苦之情,犹如三百矛刺心,何况自谤三宝。菩萨见三宝不生正信之心、孝顺心,而反助恶人、邪见人谤三宝,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

   佛说梵网经 十重戒 第十谤三宝戒
  第十谤三宝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谤三宝,指使他人谤三宝,以及谤因、谤缘、谤法、谤业,都为本戒所禁。
  菩萨闻外道以及恶人,以一句半言谤三宝之声,其痛苦之情,犹如三百矛刺心,何况自谤三宝。菩萨见三宝不生正信之心、孝顺心,而反助恶人、邪见人谤三宝,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自谤三宝,教人谤三宝,谤因①、谤缘②、谤法③、谤业④。
  而菩萨见外道及以恶人,一言谤佛音声,如三百鉾刺心,况口自谤。不生信心、孝顺心,而反更助恶人、邪见人谤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谤因:无始来具有邪见之心,好邪论议,现在动起一念邪见之心,欲兴毁谤。
  ②谤缘:有一念邪见之心,一旦遇有因缘,就作邪说方便。
  ③谤法:巧词伪谤,著作邪书,惑乱人心。
  ④谤业:谤因、谤缘、谤法三事和合,造作成谤,前人领解,而成三恶道的谤业苦果。
  译文
  各位善学菩萨,你们应当学此「十波罗提木叉」,此中戒律不得违犯,纵然违犯如微尘许都不许,何况具足犯十戒。若犯一戒或十戒,现身不得发菩提心。因为菩提心,即是清净光明宝戒之妙觉心,今既破戒,即失此心。菩提心是福、慧之根本,根本既失,佛果何成。是以犯戒者,既失国王位、转轮王位,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十地因位功。因位既失,妙觉果位岂可得,是以佛性常住妙果位亦失。如此一切皆失,即堕于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经二劫、三劫之久,听不到父母名字,何况三宝名字。所以这十重戒,一一不可违犯。
  你们这些菩萨,今受菩萨戒者,今学;当来受菩萨戒者,当学:已受菩萨戒者,已学。如是十戒,应当学,应当敬心奉持,终身不忘。此十重戒,这里仅为略说,在<八万威仪品>中,当有详细解释。
  佛对诸菩萨说,此十重戒已说完,不面当说四十八轻戒。
  原典
  善学诸仁者①,是菩萨十波罗提木叉,应当学,于中不应一一犯如微尘许,何况具足犯十成。若有犯者,不得现身发菩提心,亦失国王位、转轮王②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③,亦失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佛性常住④妙果,一切皆失。堕三恶道中,二劫、三劫,不闻父母三宝名字⑤。以是不应一一犯。
  汝等一切诸菩萨,今学,当学,已学。如是十戒,应当学,散心奉持。<八万威仪品>当广明。
  佛告诸菩萨言,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四十八轻今当说。
  注释
  ①仁者:赞叹之词,指在会的菩萨。
  ②转轮王:以十善法教化国民,名叫转轮王。转轮王分四种:金轮王,统领四天下;银轮王,统三天下;铜轮王,统二天下;铁轮王,统一天下。
  ③比丘、比丘尼位:比丘尼以清净自守,犯重破梵行,即失比丘、比丘尼位。
  ④佛性常住:佛性是永恒不灭的。
  ⑤不闻父母三宝名字:在地狱中众生无父母,饿鬼是化生,亦无父母,畜生有父母,长大后不识父母,故云不闻父母名字,何况三宝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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