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 十重戒 第七自赞毁他戒
第七自赞毁他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己赞颂自己,毁谤他人,说人之短;指使他人赞扬自己,毁谤他人,以及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都为本戒所禁。
众生与菩萨本来一体,众生有过,菩萨代受;应把好事归于大众,坏事由自己承担,代众生受辱。只有这样,才能自度度他。如若不是这样,反宣扬自己德行,隐藏他人做的好事,使他人受毁谤,则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口自赞①毁他②,亦教人自赞毁他③,毁他因④、毁他缘⑤、毁他法⑥、毁他业⑦。
而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自向已,好事与他人。若自扬已德,隐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毁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自赞:自己赞叹自己的功劳,赞叹自己长处。
②毁他:讥人过失,说人之短。
③教人自赞毁他:教人赞我有德,而毁他人无德。
④毁他因:以贪慢等的烦恼发动而于最初生起一念赞毁之心。
⑤毁他缘:以次心相续而助成追求名利为目的的。
⑥毁他法:以种种善行赞毁之方而成自扬陵彼的方法。
⑦毁他业:令人领解完成毁他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