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僧传--解说与源流
解 说
中国古来就有「道由人弘」的说法,意谓任何一种学说、主张乃至任何一种宗教、文化,都有赖于人的传扬、弘化。
如果说,佛教“三宝”中的“法”即是指的佛之“道”,那么,此中之“僧宝”,在相当程度上就担负着弘扬“佛道”之使命,此正如元代僧人昙噩在《六学僧传·序》中所说的:“佛法非僧业弗行,僧业非佛法弗明”。
也就是说,佛法之行,有赖于僧业之明。而僧业又如何才能明呢?从历史上看,编纂僧传,表彰高僧之道行、德操,使时僧有所依仿,令后人得到启迪,从而让佛法发扬光大--这也许就是历代僧传编纂者们本意之所在。
自六朝至宋明各部僧传中所辑录的历代高僧,或以传译经典、阐释义理而使慧灯长传,或以神通利物、遗身济众而使佛法深入人心,有的以精进修禅为四方丛林作则,有的则以戒律严谨而成天下学僧之模范,凡此等等,历代《高僧传》确实具有「明僧业而弘佛法」之宗教意义。
其次,作为僧传,各部《高僧传》之史学价值更是毋庸置疑的。不难想见,如果没有这代代相续之各部《高僧传》,治中国佛教史者恐将无从下手。
不但如此,由于各部《高僧传》都是作者或花费几十年心血,甚或倾注毕生精力才完成的,他们或南走闽越、北陟燕台,或身临大川、足履危岩,碌碌奔波于荒山废剎之间,苦心搜讨于各种碑铭墓志之上,因此,僧传中所记录的许多资料,往往为正史所不载,而又是研究当时许多思想家特别是佛教思想家所不可或缺的。就此而论,各部《高僧传》不唯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进而论之,自慧皎倡高蹈远遁,易「名」以「高」,以高风亮节为选录传主之标准后,各部《高僧传》多注重僧人之道行德操,正因为如此,每个有缘读到《高僧传》的人,从书中所得到的,就不仅仅是一些佛教知识和历史资料,而可以在思想上得到洗炼或熏陶,从这个意义上说,《高僧传》还具有温渥人心、净化心灵的作用。
另外,正如宗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高僧传》之文化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梁》、《唐》、《宋》三部僧传中,人们看到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汇,从法显之《佛国记》到玄奘之《大唐西域记》再到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等,都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虽然从主观上说,他们也许是为求法而西行或为弘教而东来,但在客观上他们为中印文化之交流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再如译经,把印度佛典翻译成汉语,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传播与交流。《高僧传》中屡屡语及的佛经翻译的历史衍变及译经之规则--诸如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隋彦琮的“八备”、唐玄奘的“五不翻”及宋赞宁的“六例”等,对于今日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传播与交流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当然,《高僧传》作为古代僧人的著作,一如所有的历史著作一样,都难免有其二重性。例如传中在赞颂高僧之道行时,往往过分渲染其神通,以至于挪动嵩岳于千里之外也易如反掌等等,这些都有待读者、历史地去阅读及见证:又如传中虽然提供了许多甚至连正史也都不曾言及的十分宝贵的历史资料,但是,史实不当、记载错误之事亦屡屡有之,这就要求读者应该于去伪存真、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做到开卷有益。
源 流
《宋高僧传》作为中国佛教史上一部重要僧传,宋及宋之后的各部重要大藏经都有刊载。宋藏载于“旦”函至“营”函,元藏亦载于“旦”函至“营”函,明南藏载于“禄”函至“富”函,明北藏载于“宅”函至“阜”函,清藏载于“县”函至“给”函。
日本所刊印的几部大藏经,亦都收入了此传,其中《大正新修大藏经》收入第五十卷,藏经书院刊印的《大藏经》载于第三十套,第三至五册,弘教书院刊印的《大藏经》载于「致」函第四册至第五册。近代佛教学者杨文会创办的金陵刻经处,有此传之单刻本,称《高僧传三集》,一九八七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范祥雍点校的《宋高僧传》。
此中华版点校本以现今仅存之宋刻本(即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之宋版《碛砂藏》)为底本,并参校扬州本和《大正藏》本,错讹相对少些,故本书以中华版之点校本为底本。
此《宋传》是中国佛教史上影响最大的三部僧传之一。它上承《梁》、《唐》二传,其后又有不少僧人学者以弘扬佛法、表彰僧业为己任,陆续编纂了好几部僧传。
接续《宋传》之僧传,当首推元僧昙噩所撰之《新修科分六学僧传》,又称《六学僧传》,凡三十卷。昙噩此传之作,起因于对以往三个僧传体例编排之不满。他认为,以往三传(即《梁高僧传》、《唐高僧传》和《宋高僧传》》皆立译经等十科,此种「体制衰弱,略无先秦西汉风。」在他看来,“佛法非僧业弗行,僧业非佛法弗明。必佛法以之行,僧业以之明,其六学十二科而正矣”。也就是说,必须按佛法之「六学十二科」来重新组织、编排僧传。
所谓“六学”亦即“六度”。每一学又各有二科,共十二科。因此,他按“慧学”(中含“译经”、“传宗”二科)、“施学”(中含“遗身”、“利物”二科)、“戒学”(中含“弘法”、“护教”二科)、“忍辱”(中含“摄念”、“持志”二科)、“精进”(中含“义解”、“感
通”二科)、“定学”(中含「证悟」、「神化」二科)来重新编排僧传,以《梁传》、《唐传》、《宋传》所收录之僧人事迹为基本素材,兼采禅宗诸灯录中的一些数据,加以取舍、整理,编纂成一部始自东汉终于北宋共收录一千二百七十三人之僧传。
继昙噩之后,明如惺又撰《大明高僧传》,或曰《明僧传》,凡八卷。此传收录自北宋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至明万历二十一年(公元一五九三年)前后四百余载的僧人一百八十二人(其中正传一百十二人,附见七十人)。此书之体例既不完整(全传仅分「译经」、「义解」、「习禅」三科),材料亦不全面(非是为撰写僧传而专门搜集的,而是作者在阅读史志文集时,见载有名僧时,「随喜录之」的),因此,作为一部僧传,与以前几部实不可同日而语。
明人所撰之僧传,值得一提的还有一部,即明华严宗僧人明河所编纂的《补续高僧传》。与如惺写《明传》是在校、辑古籍偶见名僧时「随喜录之」不同,明河编纂《补续高僧传》费力甚巨。
据明河弟子道开在该传的「跋」中说:他为了编纂此传,曾「南走闽越,北(阝+歨)燕台,若雁宕、石梁、匡庐、衡岳,绝壑空岩,荒林废剎,碑版所作,搜讨忘疲。募勒抄写,汇集成编,而后竭思覃精,笔削成传。」
明河于此书先后花费了三十年心血,但他对初稿仍不太满意,又忙于讲经弘法,故未能最后定稿就入寂了,后由其弟子道开补缀而成。全书共二十六卷,亦仿《宋传》分为十科,收录僧人正传五百四十八人,附见七十二人。
此中之所收录者,一为「补」,二为「续」。所补者是那些本属《宋传》收录范围而被遗漏者,所续者则是《宋传》之后至明之高僧。因《补续》之作者不知有如惺之《明传》,故其所「补续」者,非《明传》。
到了清代又有徐昌治编纂《高僧摘要》。此书篇幅较小,仅四卷,时间跨度很大(自东汉至清初),而收录的僧人甚少(仅一百七十三人)。就内容说,此书主要把《梁传》、《唐传》、《宋传》、《明传》及其它僧传中的事迹作一提要,史料价值不大。但就体例言,此书自成一格,按道、法、品、化四科编排,这是本书之特点。
赵宋及宋之后的僧传,除以上述及的几部外,还有一些单宗、单人或地区性的僧传,如北宋惠洪所撰之《禅林僧宝传》、南宋祖琇之《僧宝正续传》、清自融、性磊之《南宋元明禅林僧宝传》及北宋戒珠之《净土往生传》、明朱棣之《神僧传》、清彭希涑之《净土贤圣录》和南宋元敬、元复之《武林西湖高僧事略》、明宏之《续武林西湖高僧事略》等等。
总之,自《宋高僧传》后,编纂僧传者,代有其人。虽然这些僧传在历史上的影响均远不及《梁》、《唐》、《宋》三传,但因各自从不同侧面保存了宋及宋之后各代僧人弘化的有关情况,因而对于人们了解、研究此一时期之佛教乃至当时的社会实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