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僧传--明律1.唐京兆西明寺道宣

更新:2020-05-07 22:02:01

   宋高僧传--明律1.唐京兆西明寺道宣   唐京兆西明寺道宣   【原 文】   释道宣,姓钱氏,丹徒①人也,一云长城人。其先出自广陵太守让之后,洎太史令乐之撰《天文集占》一百卷。考讳申府君,陈吏部尚书,皆高矩令猷,周仁全行,盛德百代,君子万年。   母娠而梦月贯其怀,复梦梵僧语曰:“汝所姙者即梁朝僧佑律师,佑则南齐剡溪隐岳寺僧护也。宜从出家,崇树释教”。云...

   宋高僧传--明律1.唐京兆西明寺道宣


  唐京兆西明寺道宣
  【原 文】
  释道宣,姓钱氏,丹徒①人也,一云长城人。其先出自广陵太守让之后,洎太史令乐之撰《天文集占》一百卷。考讳申府君,陈吏部尚书,皆高矩令猷,周仁全行,盛德百代,君子万年。
  母娠而梦月贯其怀,复梦梵僧语曰:“汝所姙者即梁朝僧佑律师,佑则南齐剡溪隐岳寺僧护也。宜从出家,崇树释教”。云。凡十二月在胎,四月八日降诞。九岁能赋。十五厌俗,诵习诸经,依智頵律师受业。
  洎十六落发,所谓除结,非欲染衣,便□日严道场。弱冠,极力护持,专精克念,感舍利现于宝函。
  隋大业年中,从智首律师受具。武德中依首习律,纔听一徧,方议修禅。頵师呵曰:“夫适遐自迩,因微知章,修舍有时,功愿须满,未宜即去律也”。
  抑令听二十徧已,乃坐山林,行定慧,晦迹于终南仿掌之谷。所居乏水,神人指之,穿地尺余,其泉迸涌,时号为白泉寺。猛兽驯伏,每有所依,名花芬芳,奇草蔓延。隋末徙崇义精舍,载迁丰德寺。
  尝因独坐,护法神告曰:“彼清官村,故净业寺,地当宝势,道可习成”。闻斯卜焉,焚功德香,行般舟定②。时有羣龙礼谒,若男若女。化为人形。沙弥散心,顾盼邪视。龙赫然发怒,将搏攫之,寻追悔,吐毒井中,具陈而去。宣乃令封闭,人或潜开,往往烟上,审其神变。
  有处士孙思邈尝隐终南山,与宣相接,结林下之交,每一往来,议论终久。时天旱,有西域憎于昆明池结坛祈雨,诏有司备香灯供具。
  凡七日,池水日涨数尺。有老人夜诣宣求救,颇形仓卒之状,曰:“弟子即昆明池龙也。时之无雨,乃天意也,非由弟子。今胡僧取利于弟子,而欺天子言祈雨。命在旦夕,乞和尚法力加护”,宣曰:“吾无能救尔,尔可急求孙先生”。
  老人至思邈石室,寃诉再三,云:“宣律师示我,故敢相投也”。邈曰:“我知昆明池龙宫有仙方三十首,能示余,余乃救尔”。老人曰:“此方上界不许辄传,今事急矣,固何所悋”?少选,捧方而至。邈曰:“尔速还,无惧胡僧也”。自是池水大涨,数日溢岸,胡僧术将尽矣,无能为也。
  及西明寺初就,诏宣充上座。三藏奘师至止,诏与翻译。又送真身往扶风无忧王寺。遇勑令僧拜等,上启朝宰,护法又如此者。撰《法门文记》、《广弘明集》、《续高僧传》、《三宝录》、《羯磨戒疏》、《行事钞》,《义钞》等二百二十余卷。三衣皆纻,一食唯菽。
  行则杖策,坐不倚床,蚤虱从游,居然除受,土木自得,固己亡身。尝筑一坛,俄有长眉僧谈道,知者其实宾头卢也。复三果③梵僧礼坛赞曰:“自佛灭后,像法住世,兴发毗尼,唯师一人也”。
  干封二年春,冥感天人来谈律相,言钞文轻重仪中舛悮,皆译之过,非师之咎,请师改正。故今所行著述,多是重修本是也。又有天人云:“曾撰《祇洹图经》,计人间纸帛一百许卷”。宣苦告口占,一一抄记,上下二卷。又口传偈颂。号《付嘱仪》十卷是也。
  贞观中,曾隐沁部④云室山,人睹天童给侍左右。于西明寺夜行道,足跌前阶,有物扶持,履空无害。熟顾视之,乃少年也。宣遽问:“何人中夜在此”? 少年曰:“某非常人,即毗沙门天王之子那吒也,护法之故,拥护和尚,时之久矣”。
  宣曰:“贫道修行,无事烦太子。太子威神自在,西域有可作佛事者,愿为致之”! 太子曰:“某有佛牙宝掌虽久,头目犹舍,敢不奉献”。俄授于宣,宣保录供养焉。
  复次,庭除有一天来礼谒,谓宣曰:“律师当生覩史天宫⑤”。持物一苞,云是棘林香。尔后十旬,安坐而化,则干封二年十月三日也,春秋七十二,僧腊五十二。累门人窆于坛谷石室,其后树塔三所。高宗下诏,令崇饰图写宣之真相。匠韩伯通塑缋之,盖追仰道风也。
  宣从登戒坛及当泥曰,其间受法传教,弟子可千百人。其亲度日大慈律师、授法者文纲等。其天人付授佛牙,密令文纲掌护,持去崇圣寺东塔。
  大和初,丞相韦公处厚建塔于西廊焉。宣之持律,声振竺干,宣之编修,美流天下,是故无畏三藏到东夏朝谒,帝问:“自远而来,得无劳乎?欲于何方休息”?
  三藏奏曰:“在天竺时常闻西明寺宣律师,秉持第一,愿往依止焉”。勑允之。宣持禁坚牢,扪虱以(帛+系)纸裹投于地。三藏曰:“扑有情于地之声也”。凡诸密行,或制或遮,良可知矣。
  至代宗大历二年,勑此寺三纲⑥:“如闻彼寺有大德道宣律师传授得释迦佛牙及肉舍利,宜即诣右银台门进来,朕要观礼”。
  至十一年十月,勑:“每年内中出香一合,送西明寺故道宣律师堂,为国焚之祷祝”。至懿宗咸通十年,左右街僧令霄、玄畅等上表乞追赠。其年十月勑谥曰澄照,塔曰净光。
  先所居久在终南,故号南山律宗焉。天宝元载灵昌太守李邕,会昌元年工部郎中严厚本,各为碑颂德云。
  注 释
  ①丹徒:今江苏丹徒。一说道宣之祖籍在浙江吴兴(湖州)。
  ②般舟定:又作「般舟三昧」,定行之一种,据说在特定时间内修行此定,得见诸佛站立面前。
  ③三果:即阿那含果。
  ④沁部:即汝州,今河南省临汝县。
  ⑤覩史天宫:即兜率宫。
  ⑥三纲:寺院中统领僧众、掌管事务之僧职:㈠上座,㈡寺主,㈢都维那。
  【译 文】
  释道宣,俗姓钱,丹徒(今江苏丹徒)人。一说道宣之祖籍在浙江吴兴湖州。其祖乃广陵(今江苏扬州)太守张让之后代,其父陈时曾任吏部尚书,堪称官宦世家。
  其母怀孕时梦月贯其怀,又梦见梵僧对她说:“你所怀者,乃梁朝僧佑律师,而僧佑亦即南齐剡溪隐岳寺之僧护也。他出生之后,应该让他出家,以弘扬佛法”。
  怀胎十二月,于四月八日降生,九岁时能吟诗作赋,十五岁时则厌恶尘俗,诵习佛典,后依智頵出家,十六岁落发,修习于日严道场。二十岁时,专心致志于弘护佛法,遂感得舍利现于宝函之中。
  隋大业年间,从智首律师受具足戒。武德年间依智首律师学律,才听一遍,就谈论修禅,其师斥之曰:“凡事自近而远,由微见着,修习须持之以恒、功愿圆满,岂可如此就放弃学律”!
  又说,律师叫他听二十遍,然后乃让他于山林中修习定慧。后来,他常止住于终南山一山谷中,所居之处缺水,有一神人指点,他遂就地掘地尺余,涌泉如注,因称为“白泉寺”。
  该山中之猛兽对他十分温顺。他每至一处,名花芬芳,奇草蔓延。隋代末年移至崇义精舍,过了年余,又迁住于丰德寺。
  在一次独坐的时候,有一护法神告诉他:“清官村净业寺,是一块宝地,在那里修习,道业可成”。他听了之后,遂烧香入定。其时,有群龙前去礼谒他。
  这些龙化为人形,若男若女,与他同时打坐之沙弥有人就左右张望。这些龙就发怒,将搏击那些左右张望的沙弥,后来,又呈后悔之状,往井口吐过毒气后,就各自散去。道宣立即让人把井口封闭,如果有人偷打开井盖,就有烟往上冒,呈其神变。
  当时,孙思邈曾隐居于终南山,与道宣经常往来,结林下之交。两人每次在一起时,都长时间畅谈,甚至于通宵达旦。当时发生了一场旱灾,有一西域僧人于昆明湖池结坛祈雨,皇上敕当地官员准备香灯供具等。
  七日之后,池水日涨数尺,有一老人夜里到道宣处,向他求救,显得很匆促的样子,并说:“弟子即是昆明池中之龙。前段时间不下雨,乃是天意,我也无可奈何。现在西域的僧人取利于我,而欺骗皇上说是他乞来之雨,弄得我命在旦夕,乞请法师垂怜,以法力相护”。
  道宣曰:“我没法救你,你可求救于孙思邈”。那老人遂至孙思邈石室,向他申诉再三,说:“宣律师对我说只有你能救我,故前求你”。孙思邈曰:“我知道昆明湖龙宫有仙方三十首,你若能把这些仙方拿来给我,我就可以救你”。
  那老人说:“此仙方上界不许随便传授,不过现在已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遂回去选取了其中的一部分,拿回来给了孙思邈。孙思邈说:“你赶快回去,不必再惧怕那个西域僧人了”。自此之后,湖水继续上涨,没几天,水便溢岸,那个西域僧人的法术也不再起作用了。
  后来,西明寺建成了,皇上下诏召道宣任上座。玄奘法师到这里后,又令他参予三藏之译事。后来,又令他送真身舍利至扶风无忧王寺。后来,曾撰《法门文记》、《广弘明集》、《续高僧传》、《三宝录》、《羯磨戒疏》、《行事钞》、《义钞》等二百二十余卷。
  道宣一生身唯三衣,食唯稻菽,行则杖策,坐下倚床。曾筑一坛,后有一长眉之僧人于此谈道,所说即是宾头卢尊者。后又有证阿那含果之梵僧于此赞道:“自佛灭后,像法住世,弘传律学,唯师一人”。
  干封二年(公元六六七年)春,冥感天人来谈律相,言钞文轻重仪中多有舛讹,此皆翻译之过,非师之咎也,请他予以订正。故后来道宣之著述,多是重修之作。
  又有天人曰:“曾撰《祇洹图经》,约有一百卷左右”。道宣苦告口占,一一抄记,分为上下二卷。他又曾口传偈颂,号《付嘱仪》十卷。
  贞观年间,曾隐居于沁部云室山,有人看见天童侍候其左右。他于西明寺夜行时,曾从阶上跌下来,但好像有什么东西扶住了他一样,一无伤害,定神一看,乃一少年也。道宣乃问:“是什么人这么晚了还在这里”?
  那少年说:“我不是平常之凡夫俗子,乃毗沙门天王之子那咤也,侍护和尚已很久了”。道宣曰:“贫道修行,没有什么事需要麻烦太子;太子威神自在,西域若有可作之事者,愿为致之”。
  太子曰:“我有佛牙宝掌,因年代久远,头目已损坏,岂敢不奉上”。遂把那佛牙宝掌授予道宣,道宣把它妥为保护供养。
  有一天,有一天神自庭前来礼谒道宣,对他说:“律师当生兜率天宫”。并给他一苞,称是棘林香。数十天后,道宣安然坐化,即干封二年十月三日,世寿七十二,僧腊五十二。他曾嘱累门人把他葬于坛谷石室,其后建塔三座。唐高宗下敕,令绘画道宣之像,由塑匠韩伯通塑造,以追仰其道风。
  道宣自受具足戒,至入灭,其间受法传教,弟子成百上千,受其亲度者有大慈律师,传其法者文纲。以前天人所赠之佛牙,他密令文纲掌护,后送往崇圣寺东塔。大和初年,丞相韦公处厚建塔于西廊。道宣之持律,声誉远扬至西域、天竺;道宣之编修,馨满天下。
  所以无畏三藏到东土来朝谒,皇帝问他:“你不远万里而来,实是辛苦,打算往那里栖息”?三藏奏曰:“在印度时,常听讲西明寺道宣律师,秉持第一,愿前往依止”。皇上下敕准奏。道宣持戒严谨,捉到虱子后,用纸包好后,投于地上。
  到代宗大历二年(公元七六七年),皇上下敕此寺三纲,曰:“据说你寺有大德道宣律师传授得释迦佛牙及肉舍利,应即把它从右银台门送至我处,我要观礼”。
  至大历十一年十月,又下敕曰:“每年内出香一合,送西明寺故宣律师堂,为国焚之祷祝”。至懿宗咸通十年,左右街僧令霄、玄畅等上表乞追谥号,其年十月下敕谥号“澄照”,塔号“净光”。道宣生前久居终南山,故其所创之宗派称为南山律宗。天宝元年灵昌太守李邕、会昌元年工部郎中严厚本,各为其碑题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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